公司名稱變更了,對勞動合同是否有影響
2016-07-29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隨著公司定位的發展,有些公司會選擇變更公司的名稱。公司名稱變更是涉及許多手續的變更。那么公司名稱變更了,對勞動合同是否有影響?下文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這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網友咨詢:
職工錢某咨詢,簽了3年的勞動合同,履行1年之后,公司變更了名稱,對勞動合同有沒有影響?
律師回復:
沒有影響。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五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與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新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在計算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工作年限時,勞動者請求把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用人單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屬于“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一)勞動者仍在原工作場所、工作崗位工作,勞動合同主體由原用人單位變更為新用人單位;(二)用人單位以組織委派或任命形式對勞動者進行工作調動;(三)因用人單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導致勞動者工作調動; (四)用人單位及其關聯企業與勞動者輪流訂立勞動合同;(五)其他合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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