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期間工資怎么計算?
上班不比上學,請假會涉及到工資的扣除。法律規定了不同情況的請假或特殊的假期如何計算的公式。比如產假期間就分為產前假、保胎假、哺乳假等,不同的假期工資待遇不一樣。
1、婚假、喪假等假期工資怎么計算?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調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同時,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公司裝修員工在家待工怎么計算?
(1)用人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應當按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2)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請病假工資怎么計算?
(1)病假六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60%發放;滿二年不滿四年的,按70%發放;滿四年不滿六年的,按80%發放;滿六年不滿八年的,按 90%發放,滿八年及其以上的,按100%發放。
(2)連續病假超過六個月,連續工齡不滿一年的,按本人工資40%發放;滿一年不滿三年的,按50%發放;滿三年及其以上的,按60%發放;
(3)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4)無論職工疾病休假工資還是疾病救濟費,都不得低于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
(5)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不包括應由職工個人繳交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小編提醒: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應按實際休假日計算,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
4、沒有休年假的工資怎么計算?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除以365天乘以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再減去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5、產假期間怎么算工資?
(1)保胎假
保胎假通常發生在剛懷孕的前三個月,女性因為自己的身體條件有需要保胎的,由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2)產前假
產前假是指懷孕7個月以上,如果工作允許,由本人申請,待單位批準后,可以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這期間工資按照員工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80%計算。
(3)產假
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員工每月工資標準發放,除此之外產假期間還能收到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的支付標準是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
(4)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80%發,再延長期間按70%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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