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病假期間的工資怎么算
2016-04-29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意外受傷致使自己不能工作,那么職工受傷請病假期間的工資怎么發?單位不用發工資嗎?職工病假期間的工資怎么算?我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下文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知識,歡迎閱讀。
網友咨詢:
小林2014年5月進入b公司工作,每月工資2400元。今年1月底,他度假時摔了一跤,左腿骨折,必須靜養3個月,單位批準小林的病假從4月至6月止,這三個月小林的病假工資是多少呢?
律師分析:
根據相關規定,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滿 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同時,企業支付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的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得低于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 80%。
2015年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820元調整為2020元。小林在b公司工作不滿2年,應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病假工資,故 2400×60%=1440元。但1440元低于全市最低工資的80%,即1616元(2020×80%)。所以b公司應按托底標準發放給小林病假工資每月1616元。另外,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作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不包括應由職工個人繳交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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