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假 國家規定
2013-08-14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核心內容:國家對帶薪年假的法律規定是如何的?下文,勞動法網小編給您詳細介紹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實際出勤天數加上帶薪休假天數加上法定節假日天數。
【法律知識】
2008年1月1日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中有規定,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2008年9月18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職工薪金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其折算辦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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