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給勞動者。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為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工資計算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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