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案件的處理時限
2005-11-18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勞動行政部門查處勞動違法案件應自立案之日起30日內結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上一級勞動行政部門批準,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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