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檔案問題克扣工資合法嗎?
2005-11-18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因檔案問題克扣工資合法嗎?
我是一名在一家國營上市公司工作的外地來京碩士。試用期滿后,單位以我的個人檔案無法調入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為由,將我每月薪水扣除30%――直到檔案調入為止,或者是工作滿一年后一次性補發上一年;目的是防止員工跳槽,減少公司的損失,并美其名曰“代為保管”。而這些規定在我拿道第一個月轉正工資之前從未向我透露;并且招聘錄用及簽勞動合同時也未向我要求必須將檔案調京。這是單方面違約行為嗎?我曾就此事和項目經理及人事部門進行過交涉,均未果;在這種情況下,有沒有好的解決方法?最后還有個問題:用人單位以保密為理由拒絕在勞動合同中及向被雇傭當事人透露具體薪金/薪金級別是否合法?
單位的做法是違法的,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時,禁止向勞動者收取風險抵押金。您可以拿出法律規定與單位協商一下,關鍵時,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至于單位所稱薪金保密的問題,我認為保密只能是針對其他員工,對當事者本人是不存在保密問題的,這完全是單位的托詞。
上一篇:補休還是加班工資誰說了算?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