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從今年7月1日開始大齡協保人員就業有補貼
2006-06-28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今天,記者從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上海市新近出臺了對協保人員開展特殊援助的新政策,距法定退休年齡兩年以內的協保人員,如果實現市場化就業,可申領就業補貼;如果因患大病等原因無法就業且家庭生活困難,可申領生活費補貼。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人士表示,協保人員是上海市在特定歷史階段為推進國企改革和產業結構調整,采取特殊分流安置辦法所產生的特殊群體,他們為上海的改革和發展作出了犧牲和貢獻。目前上海市協保人員有35萬左右,由于原單位為他們繳納社會保險金一直到退休年齡,市場就業成本相對較低,大多數人已實現市場就業。但由于年齡、技能等因素,他們的就業崗位多數不穩定,收入偏低。
據介紹,這些人員不管在單位就業還是自主就業,都可按月領取相當于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50%的補貼,目前標準為每月每人345元。對患大病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無法就業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協保人員,可向公司或上級公司申請生活費補貼,補貼標準為上海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目前為每月690元。今后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時,補貼標準也相應調整。該政策從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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