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超標致17人患病 硅粉廠責任人被判刑
2005-12-30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中國法院網訊 日前,安徽省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審結一起重大勞動安全事故案,被告人衛剛林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這也是寧國市首例重大勞動安全事故案件。
自寧國市硅粉廠1983年建廠時起,衛剛林即擔任該廠的法定代表人。衛剛林在任職期間,寧國市硅粉廠一直因生產設備、工藝落后而存在著嚴重的粉塵污染。自1993年9月至2001年5月,寧國市衛生局、安徽省職業病防治研究所先后六次進入該廠開展衛生條件檢查,均發現該廠粉塵濃度嚴重超標。上述單位都及時向該廠提出了相應的整改意見,但身為廠長的衛剛林卻始終未能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致使從2000年到2002年,該廠職工中共發現十七起(含被告人衛剛林)塵肺病病例,且已有三人因該疾病死亡。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衛剛林身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明知本企業的勞動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并在有關主管部門多次提出意見后,對事故隱患仍不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致使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其行為已構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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