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老板的醫療保險不“保險”
只因包工頭用自己的名字替工傷農民工填寫了醫療憑證,結果導致這名八級傷殘的農民工無法做工傷認定,得不到應有的賠償。無奈之下,在寧波務工的農民工游士建將包工頭告上了法庭。
今年27歲的游士建在北侖大碶錢塘江南路一工地上做打樁工。2005年7月4日下午,游士建在施工時,鉆桿滑落壓在他的右手腕上。工友們將其送到了附近的宗瑞醫院,經過近一個月的住院治療后出院。
“我受傷的當天,包工頭對我說他有醫療保險,可以填他的名字,我就應允了。” 游士建說,包括拍X光片、出院小結和住院發票等醫療憑證,寫的都是包工頭康某的名字。“事情發生后,包工頭為我支付過1萬多元的醫療費用后就不管不問了,我多次找他協商,一直沒有得到一個圓滿的答復”。
去年12月,經司法鑒定所鑒定,游士建右腕部為八級傷殘。于是,他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但勞動部門發現他的病歷卡等醫療憑證上寫的并不是游士建本人的姓名,按照有關規定,勞動部門無法作出認定。
為了能夠做工傷認定,游士建曾找到宗瑞醫院要求更正姓名,宗瑞醫院原則上同意更正,但要求其必須提供原始病歷卡、住院發票等相關資料。游士建去找包工頭康某索要發票,康某卻以一句“發票弄丟了”搪塞。
浙江波寧律師事務所的唐才宗律師說,民工發生事故受傷后,老板跟他們說寫老板的名字就能夠得到保險賠償,他們都會聽從。結果一到賠償時,老板只愿意給他們很少的賠償費,民工這時候要想維權就難了。唐律師希望廣大民工不斷強化自己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北侖區勞動部門有關負責人也提醒廣大農民工,發生工傷后,受傷者在填寫醫療憑證時一定要準確地填寫自己的名字,以避免產生類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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