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被單位違法辭退該如何維權?
2017-03-11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身在職場,難免會遇到主動辭職或被企業辭退的情況。當處于相對弱勢的打工求職者,在自身沒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下,遭到公司單方面解約辭退,應如何維權索賠呢,可以申請哪些經濟補償呢?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通常被違法辭退員工根據法律規定,有兩種維權方式可選擇,
第一種方式:接受被公司辭退或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提出這種想法被辭退的員工主要出于以下的顧慮,認為公司已經作出這樣的決定,即使能再回去工作,將來在公司也得不到公正的待遇。
第二種方式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恢復雙方勞動關系,提出這種要求大多數員工是認為公司的辭退屬于違法,要以自身的行動對公司的違法解除行為作出強烈的抗議。
可以得到多少經濟補償金?
當遇到員工無過錯,公司單方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員工可以向公司主張經濟補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因為是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員工可以向公司要求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上一篇:如何正確辭退員工?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