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山工廠強硬辭退元老員工
2011-05-04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五一勞動節前,一宗農民工維權事件在臺山上演,4月29日早上9時許,羊城晚報記者接到臺山市大新工藝品廠員工的投訴電話,稱該廠40位員工辛辛苦苦在廠里干了七八年,現在工廠停業整頓,老板耍個花招把他們強行清退,卻不愿給任何補償。
臺山一工廠強行清退工人 只結清七八年工資
記者趕到該廠所在的臺山市水步鎮水東路2號進行核實,從員工們口中得知,該廠規模不大,有三四十人,主要從事啤機、串花及包裝等工作,集生產貿易于一體,近年來因為種種原因工廠效益不佳,利潤下滑,老板于是決定處理掉工廠的所有機器設備,清退工人。基層員工們認為,除了給員工們結清工資,廠里應該給相應的工齡補償(公司的中層辭職時是有的),因為他們在這里干了七八年有的甚至更久,公司就這樣沒有任何補償地清退趕人,違反了國家《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關于破產公司應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的規定。
在工人們的指引下,記者采訪了工廠負責接單、生產的廠長張女士,從她口中得知,工人們反映的情況確實存在,但又不完全準確,廠里已優先考慮把工人們安置到同屬一個老板的臺山市大新食品加工廠上班,當然,如果員工不愿意那就只能自動辭職走人,沒有補償。而且工人們進廠時沒有與廠里簽訂任何勞動合同,因而也就不存在補償之說。
而工人們的說法則是:大新食品廠雖然與大新工藝品廠同屬一個老板,但卻是兩個不同性質的企業,如果勉強進入,難以發揮自己的技能特長,也就難以拿回原有的計件工資的報酬水平,現在唯一的想法就是從廠里拿到補償后另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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