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退員工怎么賠償
在現實生活中,勞動者往往是比較弱勢的一方,為了保障勞動者的相關權益,也為了規范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使用,所以我國勞動合同法對辭退員工做出了相關規定。那么,公司辭退員工怎么賠償呢?下面就由勞動法律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一下。
一、公司辭退員工怎么賠償
首先需要判斷公司辭退員工是合法辭退還是非法辭退。如果是合法辭退的,此時需要看勞動者對于辭退事由是否有過錯,如果沒有過錯的,那么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是非法辭退的,那么就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
因為公司有根據市場變化或公司制度調整做出辭退員工的權利,所以法律規定在公司某些特定情況下有權辭員工。當勞動者存在巨大過錯時,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勞動者,譬如勞動者在工作期間給用人單位造成巨大損失的,此時可以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用人單位根據法律有權辭退勞動者的,但勞動者對于辭退沒有過錯的,譬如勞動合同無法履行且無法達成變更協議或裁員的,此時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與經濟賠償金的區別是,用人單位此圖員工是否符合法定事由,如果不符合那么就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的金額一般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但不可同時主張。
二、公司法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
(1)勞動者有過錯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相抵觸。
3、動者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2)勞動者沒有過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這里所說的“患病”,是職業病以外的其他病癥。
2、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后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辭職跟辭退的區別有什么
1、辭職和辭退行為主體不同。
2、辭職和辭退和政策支持和政策約束不同。
3、辭職和辭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質上不同。
4、辭職和辭退的程序不同。
5、辭退和辭職涉及的經濟償付不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以上就是勞動法律網小編為您整理的有關公司辭退員工怎么賠償的相關內容,綜上,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辭退員工,辭退員工甚至是無故辭退都需要支付相應的賠償金,這一法律規定很好地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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