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個人所得稅如何主計算
2017-07-07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工資個人所得稅如何主計算?獎金包括:稿酬的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個人的所得稅額=應稅所得金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工資、薪金計算公式: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fā)工資-四金)-個稅起征點 實發(fā)工資=應發(fā)工資-四金-繳稅 個稅起征點:現(xiàn)行起征點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案例: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扣除三險一金后為72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7200—3500)×10%—105=265(元)
年終獎繳納個稅計算公式:
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