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后轉移檔案應遵守哪些規定
2017-03-31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勞動部、國家檔案局在《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中規定: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部門。
《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第十五條規定辭職后轉移檔案應遵守的規定勞動部、國家檔案局在《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中規定: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部門。《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第十五條規定辭職后轉移檔案應遵守的規定
勞動部、國家檔案局在《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中規定: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部門。
《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在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或工作關系之日起7日內,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報職工戶口所在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自終止、解除勞動或工作關系之日起20日內,持繳納失業保險的有關材料將職工的檔案轉移到職工戶口所在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如果用人單位扣押檔案則違反了上述規定,勞動者應該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被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或工作關系的人員可以在職業介紹部門存檔并繼續繳納社會保險。
上一篇:被公司辭退,工資拿得到嗎
下一篇:公司違法辭退員工,應該怎樣處理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