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寧波市勞動能力鑒定準備材料和鑒定程序
每個地方有關勞動能力鑒定的內容、標準、機構等等都有所不同,因此在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之前應該弄清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需要什么材料,要進行什么程序。下面我們跟大家分享的是寧波市員工在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是要準備的材料和走的程序。
一、寧波市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人應提供的資料:
1.《寧波市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一式四份,由申請人(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根據職工傷殘程度如實填寫;
2.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工傷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照四張;
4.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中:
1) 精神病患者應提供寧波市康寧醫院疾病診斷證明書;
2) 職業病患者應提供具有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或鑒定證明書(附病歷和檢驗結果等資料的原件);
5.病歷(包括出院小結)、各種化驗單、特殊檢查報告單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6.根據不同傷殘部位及職業病情況,分別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如為復印件須加蓋醫院醫教科公章:
1) 心臟病患者:近期動態心電圖、心臟超聲(包括心功能測定)報告單;
2) 肝病患者:近期肝功能、凝血酶原時間及B超報告單;
3) 腎病患者:遠、近期腎功能、尿常規化驗單;
4) 血液病患者:遠、近期血常規、骨髓穿刺病理報告單;
5) 肺部疾病患者:胸片及報告單、肺功能測定報告單;
6) 顱腦外傷患者:頭顱X線、CT、MRI片及報告單;
7) 眼科疾病患者:近期的視力、矯正視力、視野檢查資料;
8) 耳部疾病患者:耳誘發電位報告單;
9) 骨科患者:X線、CT、MRI片及報告單;
10) 如遇特殊疾病需提供特殊病歷資料的,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員解釋說明后,請申請人提供。
二、寧波市勞動能力鑒定辦理程序:
1.申請人應在職工工傷治愈或傷情相對穩定后,持上述資料到綜合服務大廳二樓24-2窗口申請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到二樓12號窗口按規定繳納勞動能力鑒定費。其中:
①骨折內固定患者,應在內固定拆除后申請鑒定;
②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醫療期需超出1年者,應提前申請延長醫療期鑒定;
2.鑒定結論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必要時可延長30日;并電話通知申請人到指定地點及時領取。聯系電話:8386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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